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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6-09 17:16:15
财务实务问题解答9则
问题4:请教几个个人所得税问题?
1、高校教师袁某本学期在本校承担“会计学原理”课程的教学,讲课费收入3000元;同期他还应某培训机构之邀进行了一次讲座,获得讲课费12000元。这两笔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哪项应税项目?
2、王老伯将自家的一间平房出租,一次性收取年付租金18000元。请计算这笔房租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应***额。
3、巴西作家亚马多的小说《无边的土地》由我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,***稿费20万元。试计算亚马多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***所得额。
解答:
问题一:
答:(1)在本校讲课的讲课费收入,属于“工资薪金所得”;(2)在校外培训机构讲课收入,属于“劳务报酬所得”。
问题二:
答:由于每月租金收入=18000/12=1500元,所以可以免***。
房屋出租需要区分为住房和非住房出租。
(1)住房出租
《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24号)规定:
(一)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(二)对个人出租、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,免征***。
(三)对个人出租住房,不区分用途,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,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因此,应交房产税=18000×4%=720元。
应交个人所得税=(18000-800×12-720)×10%=768元
(2)非住房出租
非住房出租就不再享受优惠政策。
应交***=18000×0.1%=18元;
应交房产税=18000×12%=2160元;
应交个人所得税=(18000-800×12-18-2160)×20%=1244.40元
说明:实务中,个人出租房屋,在很多地方都是采用核定征收,即按照一个核定***收率计算,通常会比按照上述计算的税额低。
【财务知识】每个月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什么?
会计核算,也叫会计循环,从初始的凭证到后的报表全过程,并且周期性循环。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,到登记明细账,汇总后记总账,再从总账到报表的编制。每个月的业务结束后,还要去税务***自行报税、***。
代理记账是任何一家公司在运营过程中,都是的,缺少了记账的公司,商家不仅容易受到税务局的行政处罚,甚至还有可能影响到商家的以及影响到今后注销公司的问题。而一般这种财税公司,都会包括提供代理记账这种业务服务给商家,代理价格如何,根据该财税公司的规模大小以及提供的服务质量大小有关。除此外,他们还能提供整理旧账、乱账等这些服务,以及对账务账单方面的相关咨询和信息提供等;
【财税知识】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如何享受免税政策?
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如何享受免税政策?
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(包括预收款)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***。
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***税款的小规模***人,在预缴地实现的月(季)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,是否需要预缴?
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***税款的小规模***人,如: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、销售不动产、出租不动产等,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(季)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,当期无需预缴税款,也无需填报《***预缴税款表》,已经预缴税款的,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***申请退还。
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规定
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***人,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***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:
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﹦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×(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+免征***项目销售额)÷当期全部销售额
主管税务***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。
【特殊规定】一般***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,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、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、免征***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,应以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“建设规模”为依据进行划分。
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=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×(简易计税、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÷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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